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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布餐饮浪费违法案例

本报讯(记者 祁晓燕)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一起查处的餐饮浪费违法案例,以警示和提醒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同时呼吁每一位消费者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把勤俭节约当成一种健康时尚的生活方式,让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成为日常生活的自觉行动。

2022年11月2日,乌海市乌达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餐饮单位日常检查中,发现某酱骨头馆和某焖面馆部分消费者在吃完饭后未主动打包剩余菜品(剩余菜品数量较多),且上述两家餐饮单位服务人员在发现此情况后,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此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防止食品浪费:(二)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上述两家餐饮经营单位立行立改,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2021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正式颁布施行,惩处食品浪费行为有了法律遵循。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呼吁:“让我们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立刻行动起来,爱惜粮食,杜绝浪费,让爱惜粮食反对浪费蔚然成风,成为一种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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