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7日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任 命:
王 晶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韩 韬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刘 敏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小睿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 琳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于文硕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姜 菲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 卉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 去:
王 晶的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