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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以“四个新”为抓手强化药品抽检工作

本报讯(记者 祁晓燕)监督抽检作为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为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作用。自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自治区药监局以“四个新”为抓手,全面强化药品抽检工作。

一是地方药品抽检有新要求。全面统筹指导盟市药品抽检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药品抽检工作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盟市统一抽检计划、统一使用药品抽检信息系统、统一发布不符合规定质量通告、统一数据管理四项“统一”,做到全区药品抽检计划、抽检过程、抽检结果等抽检全过程数据“一张网”管理,全区抽检工作“一盘棋”局面基本形成。

二是抽检考核引导有新方式。打破各盟市本级药品抽检数量和药品检验能力严重不平衡的壁垒,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将盟市人口比例数与盟市本级药品抽检批次数挂钩,真实反映体现各地抽检工作成效。2023年,各盟市本级抽检任务数同比提高45.1%,其中,鄂尔多斯市同比增长200%,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同比增长4倍以上。

三是抽检到样率有新突破。强化抽检工作组织领导,有关领导按期调度抽样完成情况,把抽检到样率作为提高药品抽检工作效能的“牛鼻子”来抓。2023年,自治区药品抽检到样率87%,同比提高17%。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总体抽检到样率达到88%,创历史新高。

四是核查处置工作有新目标。对抽检不符合规定的药品以最快速度开展处置、以最大限度降低危害、以最强措施防范风险,确保不符合规定药品控制到位、源头追溯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已对15批次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开展检验结果告知送达、现场检查、风险控制、协查调查、追踪溯源等核查处置工作,按时处置率100%,立案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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