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祁晓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保护民生福祉、提振消费信心、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紧扣“消费者满意”工作主线,灵活运用法定职责“工具箱”和维权手段“组合拳”,努力营造放心消费市场环境。
围绕全面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市市场监管局印发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和步骤,以“专题部署+实地督导”的方式,积极开展呼和浩特市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按照创建标准已申报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18家。
为稳步提升消费维权水平,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以更大力度在破解消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上下功夫,稳步提升消费纠纷解决能力和服务水平。全力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规范消费投诉举报处置流转程序,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记录、有结果”,扎实做好热线工单办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依托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投诉51695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00万余元。不断优化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ODR企业覆盖率,引导全市33家投诉多发的重点企业入驻12315平台,提升ODR运行质量,推动消费纠纷源头化解。同时,加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五进”工程持续推进。目前已完成审核“消费维权服务站”114个,实现了消费密集区站点100%全覆盖。多维度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在市市场监管局政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上,按照月、季度、半年、全年时间节点,公布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数据分析报告及典型案例,通过分析警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更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谋深做实放心消费各项工作,坚持放心创建引领、强化维权组织建设,全力打造“放心消费在内蒙古”行动的“首府样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