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6版:经济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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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区检查麻精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7747家次

共查办违法案件4起 消除风险隐患54项

本报讯(记者 祁晓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是维护人类健康不可或缺的基本药物,具有药品和毒品的双重属性,使用得当是“药”,滥用就是“毒”。今年以来,自治区药监局坚持麻精药品要“管得住、用得上、不流失”,通过动员自查、现场检查、督查指导、强化处置等方式,先后在生产环节派出检查员51人次,检查麻精药品生产使用单位19家次;在流通环节派出执法人员13364人次,检查麻精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7747家次,圆满完成了2023年度麻精药品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中,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2023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方案》,明确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内容及时间安排。对难点、热点、堵点问题,分析研判各类不符合规定的情形,明确了专项整治措施。在动员自查阶段,要求全区麻精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检查的重点内容,对本企业麻精药品生产、购销、储存、发运和安全管理等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有效落实特药管理“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与此同时,全区各级药监部门把奥赛利定、曲马多复方制剂、吡仑帕奈、衣他佐辛等新列入麻精药品目录的品种,以及流弊或滥用突出品种作为检查重点,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向医疗机构销售麻精药品作为重点环节,分级分类分阶段开展全覆盖检查。

通过专项检查,全区共查办违法案件4起,下达告诫书1份、责令整改通知书17份。对存在的缺陷项目,建档造册,通过逐项“销号”管理模式,消除风险隐患5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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