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婧姝 通讯员 高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托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通过救助线索移送等方式多方联动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社会救助大局中,切实为困难群众撑起司法救助“暖心伞”。
今年以来,托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司法救助“雪中送炭”“救急解困”功能,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9件,尤其注重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共救助未成年人2人、老年人3人、残疾人4人。检察人员多次入户走访困难群众,以拉家常的方式了解家庭成员结构、经济状况、获得赔偿或补偿等情况,对确认符合司法救助相关规定的,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今年以来,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2.4万元。让救助与关爱同行,把检察温度传递给更多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
同时,多元化举措提升司法救助整体效能。积极与妇联、残联、村社基层组织等部门进行工作对接,拓展案件线索来源;与社会救助相衔接,力求精准救助和综合保障符合低保、医疗救助、评残条件等特殊困难群体利益;赴实地调查走访,通过矛盾实质性化解,解决未成年人的监护问题,改善老年人医疗养老等生存处境,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最大限度维护救助申请人的利益的角度出发,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在刑事案件结案后病情加重问题,托县人民检察院探索通过“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方式引导刑事被害人亲属配合处置工作机制,已办结类似案件3起。通过司法救助解决刑事案件遗留问题,帮扶救助申请人困有所解、难有所助、病有所医,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