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向华 通讯员 王秀娟)2023年,首府财政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好上学、上好学”的教育需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落实好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政策,积极支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教育质量提升、改善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中教育支出看,全市教育支出达到67.83亿元,预计比2022年增加14.33亿元,增长26.79%。
——严格按照各类生均拨款制度及时下达中央、自治区资金,足额配套市本级分担经费。2023年,我市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公用经费、“两免”资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课后服务补助经费等共74995万元。其中,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了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由年生均650元提高到720元,初中由850元提高到940元。将原来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提高到300元。从2023年起,我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开始执行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在原有2000元“免学费”的基础上,按专业将培养成本分别提高到3500元、4000元、4500元。
——积极筹集资金支持教育重点项目顺利启动。加快推进我市中职园区建设项目,会同教育部门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多渠道筹集资金,2023年,安排启动资金9000万元,保障园区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为支持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双高”建设,专项安排职业本科建设资金用于实训设备购置、智慧校园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并通过积极对接自治区财政厅争取到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实训中心建设资金1.3亿元,有力促进了该学院申报本科建设。同时,会同教育部门争取职业教育专项和一般债券资金,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将教师工资纳入 “三保”范围,予以足额保障。2023年,为市本级18所直属学校和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4240名一线教师提高了绩效工资增量2300万元;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生活补贴,为市直属学校“三服务一促进”支教人员发放生活补贴236万元;按照补贴标准10000元/人年的标准,为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贴4600万元。
同时,根据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足额落实义务教育各项补助经费,积极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认真落实“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各项费用”等政策,以保障教师日常培训活动的开展。每年从教育费附加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教师能力提升,全市的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初见成效。
此外,按照自治区教育信息化工作部署和市政府智慧城市建设相关要求,2023年,市本级财政累计投入教学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资金7761万元,支持教育部门的重点项目设备购置。目前,初中理科实验室操作考试系统、同频互动信息化系统、幼升小“一键入学”和公办幼儿园“一键入园”等一系列工程或项目的实施,有力提升了我市教育领域信息化程度,教育教学环境得到极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