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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三部门联合保障“两节”期间药品安全

本报讯(记者 祁晓燕)为进一步强化“两节”期间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近日,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药监局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等突出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平安过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安排部署“两节”期间药品安全保障工作。

《通知》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把打击“两节”期间药品领域制售假劣违法犯罪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生产生活安全。

《通知》明确,要聚焦重点领域,紧盯治疗呼吸道疾病及危重症疾病用药,重点打击抗病毒类、退烧类、急救类等假冒伪劣药品以及检测试剂、雾化器、制氧机、血氧仪等假冒伪劣医疗器械,加大违法犯罪线索发现和案件查办工作力度,集中力量从严从快查办一批违法犯罪案件。

《通知》要求,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加大行刑衔接工作力度。要深入药店、商超、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和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联合开展节日市场集中整治,全面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及时摸排违法犯罪线索。要广泛发动群众,加大举报奖励力度,第一时间对举报线索进行核查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反馈,切实把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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