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6版:法治呼和浩特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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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部门提醒:

这些行为将会给铁路行车带来安全隐患

本报讯(记者 云艳芳)眼下正是春耕好时节,一些农户会通过烧荒的方式清理农田里的杂草、秸秆等,但这些行为如果发生在铁路沿线就会给铁路行车带来安全隐患,当事人甚至还会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或者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从中铁呼和浩特局了解到,近期,为预防和遏制焚火烧荒,对铁路运输造成隐患,中铁呼和浩特局各单位强化铁路线路周边环境巡察,确保列车运行安全畅通。在村庄、农田区段设置流动执勤点安排人员分时段拉网排查铁路沿线火灾安全隐患全面清理荒草、白色垃圾等易燃物,利用铁路沿线监控摄像头,实时监控列车运行环境,确保火灾发现及时、处置得当。并安排人员走村入户,开展爱路护路宣传,营造安全稳定的铁路外部环境。

铁路部门提醒农民群众,不仅烧荒时产生的火苗蔓延至铁路防护栅栏,会损坏铁路设施,会对列车运行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烧荒时产生的浓烟飘向铁路线路,也会阻碍列车司机的视线,影响行车安全。另外,烧荒时产生的高温会破坏埋设在线路及其周边的通信、信号、电力等设备,影响铁路整体运行。而且烧荒可能造成铁路护坡土壤板结,进而导致水土流失,引发滑坡、塌方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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