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6版:法治呼和浩特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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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以司法公信促进社会诚信

本报讯(记者 武子暄)为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呼和浩特市政法系统立足政法职能,主动担当作为,以司法公信促进社会诚信,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思路,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获得群众点赞。

公安窗口“全帮办”获群众点赞

6月17日下午,清水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接待大厅来了一位特殊群众,她走到咨询台前一言不发,用手不停地比划,窗口工作人员立刻意识到她可能是名听障人士,于是拿出纸和笔耐心与其沟通交流。经过耐心沟通,民警了解到黄女士计划近期到港澳旅游,想要办理港澳通行证。在办证群众多、工作人员繁忙的情况下,窗口民警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为黄女士优先办理。在民警一对一的引导帮助下,黄女士完成了拍照、填写信息、采集指纹、签名确认、缴费及核对信息等环节,顺利办理了港澳通行证。业务办理结束后,黄女士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在手机上敲下了“谢谢你们”,并对公安窗口的工作人员竖起了大拇指。

检察官“带案下乡”获群众点赞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劳动者讨薪诉累和成本,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近日,和林县人民检察院主动进村、带案下乡,把听证室“搬”到当事人所在地。申请人冯某某于2023年在和林县舍必崖乡某项目工地工作期间,代替该项目工地垫付4名工人工资共计1万多元,用工企业一直未支付其垫付的费用。因此,冯某某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接到当事人申请后,检察院办案人员实地走访该项目工地用工企业并向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经过调查了解到,申请人冯某某与该项目工地用工企业还存在约12万元的工程款纠纷。承办检察官与相关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用工企业所欠冯某某的包括其他工程款在内共计13万元调解为8万元。用工企业当场承诺在3个工作日内结清所欠款项。冯某某激动地说:“感谢检察院,感谢检察官,我终于拿到了工地拖欠我垫付的资金”。

法院跨省强制执行获群众点赞

5月31日,回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跨省行动,成功执结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此案起源于一次看似普通的摄影服务体验,原告马某与王某被回民区某摄影店宣传的“低价体验写真”所吸引,明明想花最少的钱拍美美的照片,不料却陷入层层消费陷阱,最终“特价”写真变“天价”账单。消费者权益受损,原告与摄影店沟通寻求解决途径,但摄影店方面态度强硬,拒绝协商。无奈之下,原告诉至回民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被告履行退款义务。判决生效后,被告并未履行法律义务,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聂某未果,面对被执行人的刻意躲避和财产隐匿,执行干警在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后,果断采取跨省行动,赴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成功锁定被执行人在当地的另一个经营场所,摸排发现被执行人车辆后,立即采取强制措施,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家属代为偿还全额款项,案件得以圆满执结。“若不是你们的辛苦奔波,事情不会这么快就得到解决,为你们的办案效率点赞。”马某与王某对执行干警不停地说着感谢。

法援中心助民解纷获群众点赞

近日,受援人赵某、刘某将一面锦旗送到了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5月,赵某、刘某来到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称两人因为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一事产生了纠纷,遂在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提起仲裁,在收到裁决结果后用人单位不服,又向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两人来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审批后指派援助律师承办此案。在办案过程中,援助律师到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调取了庭审笔录和双方的证据材料,细致准备了举证质证表、代理意见等。在一审判决作出后,用人单位未提起上诉。后因用人单位不履行生效判决,赵某、刘某便申请强制执行。援助律师在2023年9月26日强制执行立案后,多次到新城区人民法院查询案件进度,在案件分配承办法官后,积极与承办法官沟通。后用人单位和赵某、刘某对于补缴社保部分的金额进行协商,最终于今年4月份执行到了全部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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