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7版:文件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呼和浩特市202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及2024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4年8月22日在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一、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3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不断强化落实“两件大事”保障能力,严格执行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全市决算情况总体较好,重点支出保障有效。

(一)全市决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8.1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00.1%,同比增长14.5%;加上上级补助、一般债券等,收入总计1250.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71%;加上上解上级、债务还本等,支出总计1005.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45.3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1.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7.9%;加上上级补助、专项债券等,收入总计260.9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3.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77.4%;加上债务还本、调出资金,支出总计222.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8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6.9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06%。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3.8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11.3%。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35.9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亿元,完成预算数的362.3%,完成比例较高的原因是处置股权形成一次性收入1.9亿元;加上上级补助等,收入总计2.7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3亿元,加上调出资金等,支出总计2.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0.3亿元。

(二)市本级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亿元,完成预算数的88%。加上上级补助352.3亿元,下级上解86亿元,一般债券转贷408.8亿元,向外国政府借款转贷1.4亿元,上年结余83.4亿元,调入资金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亿元,收入总计998.9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75.7%。加上上解上级23亿元,补助下级262.4亿元,一般债券转贷161.8亿元,债务还本207.6亿元,调出资金2.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亿元,支出总计916.7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转82.2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6.1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05%。加上上级补助4亿元,专项债务转贷125亿元,调入资金2.6亿元,上年结余13.9亿元,收入总计211.6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3.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87.9%。加上补助下级7.6亿元,债务还本71.2亿元,债务转贷44.5亿元,调出资金3.7亿元,支出总计200.8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0.8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62.3%。加上上级补助707万元,收入总计2.5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亿元,加上补助下级732万元,调出资金2.3亿元,支出总计2.5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转0.02亿元。

以上结转资金,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方面。将自治区转贷我市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42.9亿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亿元补充偿债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将自治区转贷我市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4.6亿元、偿还拖欠企业账款新增专项债券8亿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四)转移支付情况

上级共下达我市补助资金352.3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3.3亿元,占比9.4%;一般性转移支付231.3亿元,占比65.7%;专项转移支付87.7亿元,占比24.9%。全年下达旗县区各类转移支付218.2亿元。

(五)经批准举借债务情况

2023年末,自治区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32亿元。其中,市本级1094.1亿元,旗县区337.9亿元。2023年新增债券符合自治区债务限额管理规定,其中新增一般债券42.9亿元,主要用于重点道路、基础设施、交通运输、教育医疗等项目建设;新增专项债券34.6亿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医院、新机场等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支持中小银行发展等。

(六)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3年安排预备费3亿元,当年未支出。

(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

2022年末稳调基金规模14.6亿元,2023年动用14亿元、安排2.9亿元,年末余额3.5亿元。

202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在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前,已经市审计局审计。市财政及相关部门已对审计问题认真研究并及时整改。

总体上看,2023年全市财政运行平稳,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收支矛盾依然突出,防范化解风险压力较大,财政资金流动性较弱,财政体制亟待完善,财政管理还需进一步提升等。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二、2024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6.8亿元,完成预算数的54.1%,同比增长11.6%。其中,税收收入113.7亿元,同比增长14.1%,占比83.1%。分级次看,市本级收入27.5亿元,旗县区收入109.3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5亿元,同比增长6.4%。其中,市本级支出111亿元,旗县区支出150.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2.2亿元,同比增长82.8%。其中,市本级收入40.3亿元。今年土地出让收入未达到预期,下一步将加快土地出让节奏,努力完成收入目标,确保实现收支平衡。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9.7亿元,同比增长8.9%。其中,市本级支出43.4亿元,旗县区支出26.3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49.8亿元、支出50.4亿元,期末滚存结余127.6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万元,主要是按照公司法规定,部分国企需使用当年利润弥补往年亏损,应缴数额待核定后缴入国库。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0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68万元。主要是国有监管企业年度审计暨经营业绩考核等项目,需待考核完成后支出。

(五)争取转移支付及债券资金情况

上级下达我市各类资金265.6亿元,占自治区下达盟市总量的10.8%,资金量排全区第4位。其中,转移支付246.7亿元,特别国债5.1亿元,直拨资金13.5亿元,其他资金0.3亿元。

上级下达我市新增债券16.7亿元,占自治区下达盟市总量的13.9%。其中,一般债券11.1亿元,专项债券5.6亿元。下一步将按照《预算法》要求履行预算调整程序,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下半年,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稳步壮大财政实力。一是在发展中培植财源。紧紧抓住我市培育“六大产业集群”,发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有利契机,构建稳固的财源增长体系。二是提升收入征管水平。科学研判经济财政形势,主动谋划组织收入,压实责任清欠税费,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紧紧抓住国家利好政策,用足用好自治区“强首府”支持,继续争取2024年上级待分配资金,提前谋划储备2025年重点项目,努力争取资金增量。

(二)统筹用活资金资产。一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整合用好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债券资金、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摸清国有资产底数,强化资产分类处置,有效盘活闲置低效资产。三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习惯过紧日子,强化办好“两件大事”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更好服务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一是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优先原则,加强“三保”全流程监管,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二是创新思路减债降风险。以“金融+财政”理念,拓宽化债路径,完成全年化债任务。在发展中合理扩大有效投资、培植壮大财源、化解政府债务,稳步建立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长效机制。三是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强化重点领域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四)深化财政改革管理。一是按照自治区要求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编制2025年预算时取消基数,围绕上级决策部署、事业发展目标等,重新评估论证各项支出安排,更加精准保障重点支出。二是全方位强化绩效管理,全覆盖开展绩效评价,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增强预算编制执行科学性精准性。三是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密切跟进中央和自治区财税改革进程,理顺市与旗县区财政体制,进一步厘清财权事权,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更好服务首府高质量发展。

凡呼和浩特融媒体中心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呼和浩特融媒体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已经由本报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呼和浩特融媒体中心”,违者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