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苗欣)自回民区人民法院建立“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来,政协委员作为法院特邀调解员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不仅加强了政协与法院的沟通协作,更有效地促进了司法公正和民主监督的有机结合。
近日,回民区人民法院联合政协委员,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于今年12月31日一次性结清货款。
据悉,今年6月,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从刘某处购买建筑材料,截至9月25日,该公司仍欠付货款3万余元。双方多次沟通协商无果,刘某遂诉至法院。回民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经审查诉讼材料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调解结案的可能性较大,遂决定将该案件委派至政协特邀调解员先行调解。接到诉讼材料后,回民区人民法院落实“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特邀调解员张永平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并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同时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找出矛盾症结。做足准备工作后,特邀调解员组织双方来到法院进行调解。
“我特别理解你们的心情,今天咱们就把想说的话都说出来。先把情绪释放出来,才能一起商议解决问题。”调解室里,张永平做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引导原告充分表达诉求,帮助其排解情绪,助推问题解决。“我们希望大家能坐下来好好商量解决问题,比起打官司,调解既不用花钱也节省时间,尽快让生活回归正轨更重要。”待原告情绪逐渐稳定,张永平便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诉前化解的优势,并就双方法律关系、原告主张依据等方面与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于12月31日一次性结清货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回民区人民法院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方法,以“政协+法院”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站为抓手,邀请具有行业专业技能的政协委员参与相关案件的调解工作,发挥政协委员熟悉行业专业特点的优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治效果及实践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