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婧姝 通讯员 康文辉)近日,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检察环节化解纠纷矛盾的重要作用,依托“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对“轻舟团队”正在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当事人和解,这也是本院自设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后的第一起案件。
今年2月,徐某某与李某某二人在吃饭时,因琐事发生口角后引发肢体冲突,徐某某殴打李某某造成其面部损伤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徐某某积极表示赔偿意愿,向公证处提存赔偿保证金5万元。因双方一直在赔偿数额上未达成一致,矛盾尚未解决。
为帮助当事人打开心结,有效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启动了“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有无调解意愿,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邀请人民调解员进行疏导、劝说工作,最终,在赛罕区人民检察院检调对接工作室,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某某签署谅解书。公开听证后,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徐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为深化办案效果,承办检察官在化解矛盾纠纷后又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了普法教育。
下一步,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将在轻罪案件办理中,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托建立的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不起诉+公开听证+公益服务”、“检调对接”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不断优化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路径,从“法”上牵引,在“调”上着力,从“情”上融合,在“和”上问效,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