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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调解+督促履行 一步到位化纠纷

本报讯(记者 苗欣)近日,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盛乐经济园区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当时那么相信他,现在一跟他提还钱的事,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这钱还能要回来吗?”原告刘某叹气道。

据了解,2013年12月,被告宋某向原告刘某借款20000元,宋某写下借据,约定月利息400元(月利率2%),口头约定借款期限1年。借款到期后刘某多次找宋某要求还款,宋某一直找各种理由推诿,刘某故诉至法院,要求宋某偿还本金及多年利息共计39200元。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仔细审查了相关证据,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最终双方同意调解。为化解双方对立情绪,法官提出解决方案,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法明理,刘某表示可以降低还款金额为35000元并给宋某时间筹措资金,但是一定要有确切的还款时间。宋某承诺在10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欠款。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也将此次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法官提醒

在法律的框架下,通过理性的沟通和协商,矛盾是可以化解的,权益是能够得到保障的。同时,也为广大民众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示范,当遇到类似的纠纷时,应当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尊重法律、相信司法,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法治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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