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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调解 为工人解“薪”愁

●本报记者 刘沙沙

“真是太感谢警察同志了!要是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们的工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手。”在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东河派出所里,工人紧紧握住民警的手激动地说。

据悉,新城区某工地20余名工人与工地负责人协商剩余4万余元工资尾款问题,耗时长达3个月无果,期间多次报警,东河派出所民警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近日,双方在民警调解下对工资问题达成一致,双方握手言和,矛盾纠纷化解。

公安机关提醒:拖欠甚至拒不支付劳动者合法报酬,是严重损害劳动者利益的行为,不仅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还妨碍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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