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沙沙
“市生态环境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两会精神,坚持‘首善之地’的标准,按照‘干一件成一件,积小胜为大胜’的要求,干起来、跑起来,为首府‘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作出更大贡献。”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素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黄素军表示,为筑牢首府生态安全屏障,首府将从三个方面加强生态建设保护力度。
一是高标准解决遗留问题,尽早还清“旧账”。将围绕巩固提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质效,通过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制度机制,实行“一本账”式管理,精准推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各类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是多角度提升监管能力,力争不欠“新账”。围绕建设美丽首府这一目标,从给首府市民提供更多蓝天、碧水、青山、宁静方面入手,建设覆盖全市的生态环境监控“一张网”和体现生态安全屏障成果的“一张图”,组建卫星+低空蜂群无人机巡航+固定高清探头的天空地“一体化执法监管平台”,建立呼和浩特市碳足迹数据库管理服务体系,以科技赋能生态环境监管。
三是多维度做示范,打造生态领域亮点。向纵深推进“无废城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城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国家首批涉化工园区地下水管控修复试点”建设。同时,积极申报呼和浩特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试点。
2025年,首府将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的原则,围绕优良天数超过310天、PM2.5浓度持续低于国家标准、力争重污染天气清零等目标制定《呼和浩特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与此同时,将以“三水统筹”为抓手,以全年所有断面湖库全部消劣的目标任务开展工作。全力推进雨水箱涵、河道清淤、雨污分流、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日常监管工作等五大任务。做好推动沙尔沁污水处理厂二期投入运行等三个工程。
建立园区及其周边地下水环境监测联动管理制度;实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督管理制度;推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排查治理联动机制;出台《粉煤灰回填侵蚀沟生态修复技术规范》地方标准;推进煤基固废协同生态环境修复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