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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友需谨慎 背后骗局要留心

本报讯(记者 苗欣 通讯员 李珂)近日,回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张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7万元。案件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防范诈骗行为,尤其要警惕以“爱情”为名背后的骗局。

据了解,被告人张某某与被害人刘某某通过聊天软件“陌陌”相识,并迅速确定了恋爱关系。在2023年3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某虚构自己为城管工作人员的身份,编造合伙开饭店、父亲生病住院、父亲去世、办理房本等虚假事由,多次骗取被害人刘某某人民币合计431300元。所骗钱款全部用于个人开销,至今未归还。

回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多次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尽管被告人张某某在犯罪过程中使用了真实身份信息并出具了借条,但其虚构身份、编造虚假事由的行为足以证明其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性。被告人张某某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构成坦白,依法从轻处罚。此外,张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发现还有漏罪,法院依法撤销其缓刑,对其新罪作出判决,并与前罪数罪并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被告人张某某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应予惩处。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法官提醒

本案中,被告人张某某利用恋爱关系虚构身份和事由实施诈骗,不仅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财产权益,也对社会诚信和人际关系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交友过程中,要谨慎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一面之词。

增强防范意识,保护财产安全。对于突如其来的借钱请求,尤其是涉及大额转账时,要保持冷静,多方核实,避免因一时冲动而遭受财产损失。任何企图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最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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