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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助企行动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5年6月25日,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助企行动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市委关于“六个行动”部署要求,成立助企行动专项推进工作专班,制定行动工作方案,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统筹调度各项工作,推进惠企政策落地,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助力首府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组成人员在审议中也指出助企行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政策解读与执行效能不够,部分惠企政策专业性强、条款复杂,但缺乏配套的细化解释和操作指南,导致基层执行人员和企业在政策理解上出现偏差;二是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以同等待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环境仍需改善;三是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增加企业财务成本的拖欠账款问题依旧存在;四是中小企业抵押、担保等硬性条件门槛依然较高,轻资产、高科技的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五是政府投资基金杠杆作用尚未显现,撬动引导社会资本数量有限,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输血”效能尚未充分激活。这些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组成人员认为,助企行动对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破解发展难题,抓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具有重要意义。要持之以恒厚植发展沃土,推动我市在“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弘扬蒙古马精神、创新路进中游”上取得更大进展。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优化政策落实,减少信息差

一是加强政策培训。对审批机关、审批人员做好政策培训,邀请专家对政策进行详细解读,确保政策理解准确无误。对新落地和新入驻企业做好政策普及,做到应知尽知。二是完善政策协调机制。责成市政府相关部门定期召开政策协调会议,对政策进行梳理和优化,对效果好的政策大力推广,对不合理的政策及时废止。三是拓宽政策宣传渠道。利用多种渠道进行政策宣传,开展惠企政策宣讲进企业活动,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四是建立涉企诉求高效闭环解决工作机制。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政策咨询、审批手续办理等方面事项灵活运用政策工具,帮办代办推动解决。

二、推动公平竞争到位

一是助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招标投标等方面为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着力为企业营造开放便利的市场环境、自由包容的创业创新环境。二是全面清理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法规政策。积极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好后续修改、废止规章的相关工作。

三、统筹协调清欠工作

一是加快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明确清偿责任主体、资金筹集计划、清偿时限和具体清偿方式,“一账一策”制定清偿方案,发现一批、核实一批、动态清零一批。二是强化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日常管理。多渠道筹集还款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新增专项债券,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应付快付,应付尽付”。

四、持续加大资金支持

一是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有效发挥“财政+金融”的组织资源优势,多角度满足企业金融需求,充分发挥普惠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的实际作用,帮扶企业成长。二是常态化助企纾困。持续开展“信易贷”“小微快贷”等金融服务活动,聚焦企业融资痛点,覆盖更多“首贷户”,将企业贷款落到实处。

五、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领作用

一是定期统筹各基金进展。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对已落地基金加快投资节奏,对滞后基金设定明确节点目标进行督办。协调部门间资源,进行合作经验共享,避免信息孤岛。二是持续探索“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机制。创新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模式,优化整合现有政府投资基金,增强出资主体规划布局和运作管理。

请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该审议意见,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的要求,在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两个月内(2025年9月17日前),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方案报送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四个月内(2025年11月17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督办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督办责任人:张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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