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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人大代表驻庭调解 巧解物业“烦心事”

●本报实习记者 于梦圆

“房子漏水迟迟不解决,楼道卫生也没人打扫,这样的服务我凭什么交物业费?”面对物业公司的一纸诉状,土默特左旗某小区的业主既委屈又气愤。物业公司同样感到为难:“服务有不到位的地方可以沟通,但长期拖欠物业费,公司的正常运转也难以维持。”双方僵持不下,矛盾一时难解,最终闹到了法院。

就在案件即将进入诉讼程序时,土默特左旗人大常委会设在旗人民法院的人大代表监督岗主动介入,启动先行调解程序。旗人大代表杨培瑞、曹小波两位调解员接手这一棘手纠纷,细致耐心的调解工作随之展开。

调解伊始,业主率先倾诉了积压已久的不满:家中屋顶因楼上住户装修不当导致渗漏,物业公司多次协调却未能彻底解决;楼道垃圾清理不及时,每到夏天异味扑鼻。他认为,物业公司收费却未履行相应责任,自己拒交物业费“合情合理”。物业公司负责人则坦言,公司在服务细节上确实存在不足,但由于部分业主长期欠费,公司在人员配备和设施维护上力不从心。

在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后,两位人大代表迅速理清了矛盾症结。曹小波先从法律角度向业主耐心解释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效力:“如果每位业主都因物业服务不到位就拒交物业费,最终损害的是全体业主的利益。维权的方式有很多,比如通过业主委员会协商、向主管部门反映,但拒交物业费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当然,物业公司必须正视问题,拿出整改诚意。”

经过反复沟通、释法明理,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物业公司负责人当场表态:“服务不到位的地方,我们向业主道歉。下一步,我们会增加保洁频次,并安排专人与业主对接房屋漏水问题,限期整改到位。”见到物业公司拿出实实在在的整改措施,业主也打消了顾虑:“既然你们有诚意解决问题,我也愿意配合。”他当场通过手机支付,结清了拖欠的物业费。

“没想到人大代表出面调解,效果这么好。”业主说。物业公司负责人也表示:“这种调解方式更省时省力,也让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到服务中存在的短板。”

“通过在法院设立监督岗,不仅拓宽了代表履职的渠道,也把更多矛盾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土默特左旗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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