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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

“行走的法治课”让法治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

■本报记者 若谷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立足地域实际,以“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核心,联动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团委等多部门,将法治教育从传统课堂延伸至法庭、法治基地、校园实景,打造独具特色的“行走的法治课”,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为法治自治区首府建设注入青春动能。

实景浸润,让法治课堂“活”起来

摒弃单向灌输的传统模式,呼和浩特市将真实法治场景变为最佳课堂,让青少年在沉浸式体验中,读懂法律的威严与温度。

“以前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直到走进法院参与模拟庭审,才真正感受到它的力量。”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东河校区学生杜斌感慨道。春季开学以来,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联合呼和浩特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开展“生态法治+模拟庭审”进校园活动,邀请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东河校区60余名师生走进法院,进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模拟庭审。学生们化身审判长、公诉人等角色,全程参与模拟庭审,直观感受司法严谨与法律威严。庭审后,工作人员结合实物开展生态科普,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将法治教育与生态保护深度融合。这场沉浸式活动,让学生在角色扮演中读懂法条、敬畏法律,让法治与生态保护信仰扎根心底。

法治基地研学、校园实景宣讲同样精彩纷呈。土默特中学组织师生走进“卓兰未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通过参观法治展板、观看毒品模型、聆听检察官以案释法,全方位了解校园欺凌、网络犯罪的法律后果,在沉浸式体验中筑牢自我保护的法治防线;在呼和浩特市剑桥学校小学部,新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化身法治副校长,结合小学生身心特点,用趣味问答、案例剖析的方式,讲解防诈骗、反欺凌等知识,让法律知识走进孩子的日常;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金川校区更具创意,将“剧本杀”与法治教育深度融合,让学生在角色扮演中还原庭审流程、解读法律条文,让抽象的法治知识变得生动鲜活、易懂易用。

主动参与,让法治信仰“植”于心

法治教育的真谛,在于让青少年从“被动倾听”变为“主动践行”。呼和浩特市始终坚持引导青少年成为法治实践的参与者、思考者,让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呼和浩特市第十八中学的“法治实践社团”,成为青少年主动参与法治建设的重要平台。学校依托团市委法治进校园活动契机,组建法治实践社团,吸引数十名学生主动加入,在专业讲师指导下,开展法治宣讲、案例研讨、普法宣传等实践活动。社团成员不仅深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还走进班级、社区开展小型普法宣讲,分享校园欺凌、网络诈骗等防范技巧。同时,学校联合赛罕区公安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民警开展专题培训,聚焦校园欺凌防治、网络安全等重点,引导社团成员主动思考法治实践路径,在参与中深化法治认知、锤炼法治思维。

分层施策、多元互动,让法治教育覆盖每一个年龄段。针对不同学段的特点,玉泉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定制了差异化法治实践活动:幼儿园侧重防拐骗、安全启蒙,通过情景模拟培育规则意识;小学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用趣味问答、情景演绎普及法律常识;初高中则深入了解网络诈骗、校园暴力的法律责任,通过“法治微课堂”融入日常。

多方联动,让法治育人“实”起来

法治信仰的培育,离不开系统保障与多方协同。呼和浩特市构建起多层次、全方位的法治育人体系,为青少年法治教育持续赋能,让“行走的法治课”走深走实、常态长效。

资源整合聚合力,专业力量护成长。呼和浩特市整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资源,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让专业法律工作者走进校园、走上讲台,用专业视角解读法律知识、剖析真实案例;依托“卓兰未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阵地,打造覆盖城乡的青少年法治实践场域,为“行走的法治课”提供坚实载体,让青少年随时随地学法治、懂法治。

教学创新提质效,常态推进润人心。创新“分层施教+多元形式”的教学范式,精准对接不同学段青少年认知特点,避免法治教育“一刀切”;将法治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通过宪法宣誓、法治手抄报、知识竞赛等形式,让法治教育常态化、日常化,让青少年在耳濡目染中提升法治素养。

协同发力筑生态,家校社同频育新人。构建“学校主导、司法护航、家校社协同”的法治育人机制,由教育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动发力,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法治教育网络,推动法治教育从校园延伸至家庭、社会,实现家校社同频共振,为青少年法治信仰的培育营造良好环境。

“行走的法治课”不仅让青少年学到了法律知识,更让他们触摸到了法治的温度、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当法治成为青少年成长路上的“必修课”,当尊法守法成为青春最鲜明的底色,这些在实践中感悟法治、践行法治的青少年,终将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建设法治青城、平安青城书写青春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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