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晚报讯(记者 于亚军)7月12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自治区医保局获悉,7月11日,自治区集采药品进药店试点工作启动。
此次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确定4家连锁药店的81个门店为集采药品定点药店,各集采定点药店均要求设立集采药品销售专柜,涉及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消炎抗病毒等12类46种集采药品。
集采药品定点药店均按照“五统一”建设标准,即统一挂牌管理、统一设置专柜、统一明码标价、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监督检查。门口悬挂统一的标志标牌,各集采定点药店均要求设立集采药品销售专柜,对销售专柜的集采药品名称、销售价格等信息进行全面公示,确保集采药品进药店“零差价”销售。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将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将符合条件的药店纳入到此项工作中来,满足患者就近低价购药需求,使越来越多群众享受到医改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