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马妍
“绿色环保涨知识,垃圾分类有招数。可回收物丢蓝色,有害垃圾归红色,食物废料分绿色,其他垃圾放灰色。环保守则谨记牢,垃圾分类功劳大。”为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回收,提高公众的垃圾分类意识,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创建优美社区环境,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相关活动,呼吁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然而在生活中,一些市民还是将未分类的垃圾投入垃圾桶。
昨日上午,在新希望家园小区,市民王女士看见一位50多岁的女性提着一袋子垃圾走到垃圾桶前,随意将垃圾丢弃在其他垃圾桶内。随后王女士上前查看,发现这位女士丢弃的垃圾不仅有剩菜剩饭、卫生纸,还有一些碎玻璃掺杂在其中。“如果大家都随意丢垃圾,特别是像玻璃碴子这样的特殊垃圾而不进行分类处理,会给垃圾转运人员的安全造成隐患。”王女士说。
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了解到,为了便于管理,我市出台了《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并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在《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四条中分别对四类垃圾也做出具体定义。
那么,生活中,市民应该如何投放生活垃圾?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物业中队队员介绍,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抛撒、倾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者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二)厨余垃圾沥出水分后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三)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给有资质的有害垃圾处置企业;(四)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废旧家用大件垃圾应当投放至指定的收集场所。
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物业中队队员提醒,积极主动参与认真分类垃圾后再投放是每一个市民的责任,希望大家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增强环保意识,为共同营造文明、绿色的人居生活环境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