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马妍
俗话说,“拆掉一面墙,危及整栋楼”,承重墙承载房屋安全重任,是房屋建筑安全的生命墙,也是居民安全的“守门员”。但是总有一些人在自家房屋装修时,不顾及他人安全,私自拆改承重墙,为安全埋下隐患。
“我们单元有人在装修时拆掉了承重墙,这会对我们整栋楼的房屋安全造成影响。”3月24日晚,家住团结小区西区的张女士向辖区社区反映,最近几天,她家楼上有人在装修,不但不分早晚影响大家休息,而且有居民发现该装修户把客厅的一堵承重墙给拆除了。为此,整个单元的住户都担心装修私自拆除承重墙会给整栋楼留下安全隐患。
了解这一情况后,迎新路街道平安办、城管办联合住建局对团结小区西区该户居民违法拆除承重墙的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询问业主和施工人员等方式,重点整治该户居民违法私拆承重墙行为,同时对辖区内多个正在进行装修的房屋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居民装修拆除承重墙的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和施工方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装修公司和装修业主进行约谈,要求其限期恢复承重墙原状。
据迎新路街道平安办工作人员介绍,承重墙是房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增强房屋结构稳定性、抵御自然灾害、延长房屋寿命、提高房屋隔音效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私自拆除属于违法行为。
对此,内蒙古秀禾律师事务所李律师表示,建设部第46号令第十八条规定:房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结构时,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未按规定申请批准、未进行房屋安全性能鉴定、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对原有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修复或赔偿,并给予行政处罚。
李律师表示,业主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员,遵守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因此,业主在房屋装修时,物业部门一定要起到监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