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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

年报补报及申请信用修复不收费

本报讯(记者 祁晓燕)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接到反映,称未按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经营主体收到电话或短信,让其点击链接或下载App进行年报补报和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并收取手续费。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提示:年报申报和补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均为免费服务,市场监管部门既不会以短信链接的方式要求经营主体进行年报申报或登录认证等操作,更不会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索要经营户个人信息、短信验证码、收取费用。各类经营主体在收到类似微信、短信或电话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忌点击陌生网址链接,不要泄露个人隐私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年报咨询电话,如发现上当受骗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案。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年报申报及补报请认准官方网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https://nm.gsxt.gov.cn/index.html)。依法年报是每一个市场主体应尽的义务,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请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申报。

经营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怎么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市场监管部门不会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根据下列规定即“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当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请信用修复:(一)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二)已经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三)已经更正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四)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当事人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的“信用修复”模块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也可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线下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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