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向华 通讯员 思墨)近年来,首府财政始终将保障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摆在优先位置,在资金、政策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大支出力度,加强资金管理,兜牢兜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市财政局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列入“三保”重点保障清单,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推动救助政策落实落细。1至10月,全市已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8683.85万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95314户、150157人,保障特困人员6087户、6090人,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困境儿童共904人,临时救助2423人次。
在拨付困难群众补助资金过程中,市财政局运用财政直达资金、一卡通和一体化系统,紧盯直达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做到全程可追溯、实时可监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