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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问答第二十七期

1.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对行政处罚决定有何影响?

答: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明确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2.何种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可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答: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当事人对文字记录拒绝签字时如何处理?

答:行政执法人员在相应文书中注明当事人拒绝签字情况,并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签字,并采取音像记录形式予以记录。

4.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适用范围?

答: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5.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目的?

答: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阳光政府”,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6.什么是行政执法公示?

答:行政执法公示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通过一定载体和方式,在事前、事中、事后主动向社会公众和行政相对人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监督的活动。

7.行政执法部门公示的渠道有哪些?

答:应当通过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载体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政务网站公开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信息。

8.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上需要录入哪些执法信息?

答:行政执法公示平台需要录入的信息包括事前公开中的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执法流程版块。

9.事前公开包含哪些内容?

答: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包括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途径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10.乡镇和街道应该公示哪些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答:向社会公开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姓名、执法证号、执法类别等信息。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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