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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前三季度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本报讯(记者 云艳芳)今年,我市着力保民生、兜底线、优服务、促发展,前三季度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再提高。今年我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5%,达到883元/月·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8.3%,达到645元/月·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3.9%,达到10068元/年·人。

各类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前三季度,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42047人,支出资金6.14亿元;保障特困人员5873人,支出供养资金5566.73万元;临时救助2691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71.53万元。

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不断加强。前三季度,为全市214名孤儿、48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3名因病因残致困、困境家庭、单亲困境家庭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1163.02万元。

残疾人“两项补贴”全面落实。严格执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惠及困难残疾人3.1万人、重度残疾人2.7万人,前三季度,共发放补贴资金5637.6万元,民生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完善

“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已经形成。以推进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以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为目标,我市制定实施了《呼和浩特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等27个政策性文件,累计投资2亿元,全力推进市、区(旗县)、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基本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建成312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其中街道覆盖率达100%,社区覆盖率达90%以上。建成200个村级养老服务站,提前完成23个农村互助幸福院改造任务。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超额完成国家任务。投资2653万元,建设家庭护理型养老床位3800张,提供居家上门服务4879人次,今年对4040户特困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累计惠及5540户特困家庭。

各项惠老政策全面落实。前三季度,为全市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3815.8万元,惠及65890人;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2001.54万元,惠及49231人;2820名中度、重度失能老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投入511万元,为全市年满60周岁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更好为老年人保驾护航。

大力引进培育优质养老服务品牌企业,国内外98家知名养老企业落户我市;投资1.5亿元,设计床位420张的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服务中心项目开工建设。

基本社会服务深度拓展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顺利推进,前三季度全市共办理跨盟市、跨省婚姻登记1117对,充分发挥了先行先试作用,便民利民成效显著。

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加强市县殡仪馆、公墓等殡葬设施建设,市殡仪馆新馆投入使用,4个旗县殡仪馆开工建设。

“精康融合行动”试点全面推进。在武川县、新城区和玉泉区积极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投资1.8亿元,开工建设市精神康复医院护理中心项目,精神卫生福利机构保障能力显著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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