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苗欣)5月8日上午,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强制腾房行动,对一起长期拒不交付房屋进行强制腾空,整个执行过程全程录像,有序进行,并邀请了检察院、公证处到现场全程监督、见证执行。此次行动历时5个小时圆满执结,最终将房屋腾空后交付申请执行人,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据了解,2012年,被执行人王某某、白某某将其自有的位于和林格尔县盛乐镇新营子村房产作为抵押物向申请执行人杨某某借款770余万元,签订了《借款协议书》并进行了公证。借款到期后,王某某、白某某无力偿还,杨某某遂向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经过二次降价和三次流拍,最终以1167万余元的价格以物抵债。因此前获悉王某某与某企业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申请执行人杨某某在取得执行裁定书后,一直未取得抵押房产的实际使用权。
2023年,王某某证实与某企业的租赁合同属虚假合同,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遂开展房屋腾退工作。然而经过张贴腾房公告、干警多次督促劝导,该企业仍不主动腾退房屋,执行干警决定强制腾退房屋。
强制腾房是执行案件中的“硬骨头”,执行难度大。此次强制腾房行动,既兑现了胜诉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威严,推动了“切实解决执行难基层实践点”工作走深走实。
法官提示
强制腾退系人民法院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旨在有效维护申请执行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在此告诫各位被执行人:拖延阻挠没有用!与其挖空心思招数百出,不如积极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如果怠于履行,将被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