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武子暄)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打造“信用+法律援助”模式,重点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服务事项,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开通绿色通道、整合法律援助队伍、强化部门之间协作等多种举措,着力推进诚信建设和法律援助工作深度融合,提升法律援助为民服务质效,为诚信首府建设保驾护航。
实施告知承诺,彰显诚信力量。在受理当事人因经济困难申请的法律援助时,依法实行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及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情形之外,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工作人员主动告知承诺事项、核查方式、公开范围以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后果,指导申请人填写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诚信承诺书、核查授权书以及公示表,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率,践行诚信服务。截至目前,“信用+法律援助”服务已惠及202人。
健全制度建设,严守诚信底线。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法律援助市域通办,即申请人不受呼和浩特市市域内旗县区行政辖区限制,就近向市域内任意一家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制定法律援助首问负责、服务承诺、跟踪问效、限时办结等相关制度,对重点人群、信用良好的受援人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手续、优先办理、优先指派。截至目前,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为558位农民工、115位未成年人、69位老年人、54位残疾人免于核查经济状况提供法律援助。
加强案件评查,提升为民质效。实现从“能援”向“援好”的转变,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从标准化、规范化法律援助案卷上下功夫,不仅统一了法律援助格式文书、法律援助指派文书档案袋,还积极开展2024年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工作。对全市8个旗县市区的147本法律援助案卷进行综合评查,案卷评查结果合格率达到80%以上。同时,对优秀案件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案件给予不予发放案件补贴的决定,实现以评促学、以评促改,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援助承办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规范意识,提高了全市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