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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

“检察+职能部门”联动共治打造放心消费环境

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深入市场调查

●本报记者 梁婧姝 文/图

“有检察机关参与,现在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糟心事少了,购物更放心了!”看到在市场走访的检察官们时,前来购物的群众开心地与他们分享着自身感受。

事情还要从一节小小的电池说起。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案组在摸排举报线索时发现,辖区内部分商超可能存在销售假冒伪劣电池行为,随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办案组工作人员深入小商品批发市场、街边小卖部等重点区域,经细致调查取证发现,部分商户销售的“南孚”电池存在外观印刷模糊、产品编码不符等问题。经“南孚”生产厂家鉴定,辖区内销售的部分“南孚”电池为假冒商品,侵犯了生产厂家商标权,严重损害了品牌形象。

查明事实和固定证据后,清水河县检察机关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强化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对辖区内涉嫌售假的商户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作出责令停止侵权、没收假冒电池及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并将涉嫌刑事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案件办理完毕后,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以此次案件办理为契机,更加注重从源头治理假冒商品问题,通过与行政职能部门的紧密合作与持续跟进,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监管部门加强商品溯源管理,严格查验经营主体资质和进货渠道,以知识产权检察公益诉讼为切入点,实现从办理个案的办案效果延伸至治理一域的社会效果。

近日,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回头看”行动,实地查看整改落实情况,在前述涉案商超均未发现“假南孚”电池。走访中,检察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池时仔细检查外包装、标签和防伪标识,保留购物凭证,以便在权益受损时及时投诉举报。同时,要求销售商家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共同参与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行动,合力守护知识产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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