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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牛奶最后一公里,是“鲜”还是“险”?

□曾繁莹

新鲜,是人们对入口美味的第一追求,牛奶亦如是。近年来,各大乳企争相布局低温鲜奶赛道,市面上的鲜牛奶品种越来越多。巴氏杀菌乳,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鲜牛奶”——采用温和杀菌工艺,在杀灭致病菌的同时,保留了比常温奶更丰富的活性营养物质,因此对储存条件要求严苛:其运输、贮存和销售温度均应控制在2℃—6℃。然而,当这些标榜“鲜活”的牛奶经过漫长的供应链,抵达消费者手中时,是否仍旧“新鲜”呢?近日,记者就广州市面上的鲜牛奶冷链终端环节展开调查。

市场调查:16.9℃的“冷藏”与23.2℃的“促销”

2℃—6℃,是低温鲜奶理想的储存温度。记者走访广州市内多家超市与便利店,发现部分门店的鲜奶实际存放温度远超规定标准。

记者见到,门店冷藏柜主要分带门冷柜与风幕柜(无门的敞开式冷藏柜)两种。记者测温发现,带门冷柜的温度普遍比风幕柜低。在一家全家便利店里,低温鲜奶统一放置在风幕柜中。冷柜上电子屏显示温度为3.5℃,但记者用红外线测温仪反复测量柜中牛奶包装表面,读数稳定在16.9℃。

记者随即购买一瓶卡士巴氏杀菌乳,出门后用已消毒的食品级探针温度计插入牛奶中心测温,发现中心温度高达14.9℃——这意味着一盒标榜需冷藏的鲜奶,核心温度已接近室温。随后记者走访美宜佳、罗森、家旺等6家超市便利店,带门冷柜内部温度在7℃—10℃之间,鲜奶保存在其内,亦未达到规定储存要求。

更令人担忧的是临期产品的处理方式。近日,消费者赵先生向记者报料,在海珠区一家罗森便利店见到放置于收银台常温销售的“风行清甜鲜牛奶”“简爱”等。记者前往该门店调查,店员告诉记者,门店会固定对所有临界牛奶(保质期不足3天)进行低价处理,其中包括鲜牛奶,“一部分会放在收银台卖,量不多才放到冷柜”。记者现场测试,该罗森门店风幕冷柜温度为9.2℃,收银台区域温度为23.2℃。也就是说,保质期不足3天的鲜奶被放置在23.2℃下销售,而牛奶包装上明确要求“贮藏温度2℃—6℃”“请勿将产品长时间存放在高于6℃的环境”。

在广州某大型小区,记者还见到鲜奶自动售卖机,实测温度约9.0℃,同样略高于要求范围。

网售鲜奶则是另一个冷链配送“盲区”。社交平台上,消费者柚柚称,她订购的鲜奶次日达,虽采用内置冰袋的泡沫箱配送,但打开时冰袋已完全融化,一测温度高达21.4℃。

分析:冷链断裂,谁为“失活的营养”买单?

巴氏杀菌乳并非无菌产品。独立乳业分析师宋亮告诉记者,巴氏杀菌乳冷链运输和保存必须保证在0℃—6℃间,一般在4℃水平。“即时零售配送时温度10℃以上,这种短途运输对品质影响不大;当储存温度超过15℃并持续24小时至48小时,牛奶中的脂肪会上浮形成分层;到了25℃,或出现直接变质。”巴氏杀菌利用病原体不耐热的特点杀灭致病菌,但仍保留了小部分无害或较耐热的细菌及芽孢,这正是它必须冷链保存的根本原因——抑制残留细菌繁殖。同时,低温条件下才能基本保留80%以上的乳铁蛋白等活性物质。

权威研究为这一判断提供了数据支撑。据2025年公开发表的《不同贮藏温度下巴氏杀菌乳细菌群落动态变化及相互作用》研究显示,巴氏杀菌乳在4℃冷藏下菌落总数均值仅2.5 lg CFU/g,而在15℃脱冷贮藏下菌落总数高达7.0 lg CFU/g,脱冷贮藏加速了腐败变质。另一项发表于PubMed的2025年研究进一步明确:25℃中断6小时,蛋白酶和脂肪酶活性升至0.87 U/mL和5.93 U/mL,芽孢杆菌相对丰度达13.18%;35℃中断3小时,蛋白酶和脂肪酶活性更是急剧上升至0.85 U/mL和5.99 U/mL,成为品质劣变的临界时间点。记者实测的14.9℃、16.9℃乃至23.2℃,均远超安全阈值。

从消费者角度看,冷链断裂意味着双重损失。消费者刘凯向记者表达了他的担忧:“一方面,花高价买的鲜奶,没享受到活性营养,还可能吃进去一堆细菌;另一方面,鲜奶比常温奶贵那么多,钱花得不值。”

业内人士揭示了冷链之困的深层原因。 从事乳业超25年的资深人士许明告诉记者,鲜奶对冷链要求极高,从源头、运输到终端每个环节需保持2℃—6℃,理想状态是0℃。“配冷链车成本要高出一倍,许多公司外包给第三方,执行情况参差不齐。”宋亮补充说,终端管理难度很大,“部分商店为了省电,冰箱温度调得不够低。”

巴氏奶保质期有7天,“超巴奶”长达12—15天甚至20天,按上述分析,记者调查所见的16.9℃冷柜,该储存温度已超安全时限。记者见到,部分鲜奶已在柜时间长达一周。

法律意见:谁的责任?终端是第一责任人

当冷链断裂导致鲜奶品质受损,责任应由谁承担?

记者调查发现,所有在售的巴氏杀菌乳包装上均明确标注“贮藏温度2℃—6℃”——这一标注既是生产者、经营者对消费者的公开承诺,又是其对行业习惯的遵守和认可。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而产品包装上的贮存条件标注,构成生产者、经营者对消费者承担义务的来源。

广东祈福律师事务所律师高锐认为,鲜奶贮存温度若不达标,超市、便利店应承担第一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实测14.9℃—16.9℃已不满足冷藏要求,构成违法。北京市2026年1月1日施行的《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明确低温巴氏杀菌乳“储运和销售温度应处于0℃—6℃”;《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也要求销售者须配备冷藏设备。

关于临期产品常温促销,高锐分析,便利店虽不受《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关于“大中型超市设专区”的直接约束,但将需冷藏的鲜奶放在23.2℃收银台销售,属于“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可责令改正、警告直至罚款。即使未变质,未按标示条件贮存也属违法,不以变质为追责要件。

对于冷柜电子屏显示3.5℃、实测16.9℃的“表里不一”现象,高锐表示,“法定义务是实际温度达标,非显示温度达标。实测16.9℃说明冷柜存在故障或未满载运行,商家负有校准维护义务。”

宋亮认为,“产品只要进入零售终端,零售终端就有责任进行有效管理。一旦出问题,主要责任在零售终端,企业也需承担连带责任。”

记者就冷链管理问题采访了多家乳企。

新希望乳业表示,合作网点均要求严格按2℃—6℃执行,建立三级自查机制(分子公司日常自查、总部飞检验证、专业人员抽查),物流环节实现GPS温度监控,可随时调取数据。

风行乳业介绍,公司对合作门店建立完善的冷链管理培训体系,每年定期开展培训,安排专人常态化巡检。所有物流车辆配备GPS定位和在线温度监控,司机须提前预冷车厢方可装车;重点经销商仓库安装在线温控监测设备,可远程实时监控。

建议:建立起数字化的追溯体系

近年来,低温鲜奶成为各大乳企争相布局的赛道。据数据公开显示,我国低温鲜奶渗透率已从2019年的20%提升到2024年的40%,市场规模达405亿元。巴氏奶需求量预计2031年将达204万吨,市场规模约457亿元。然而,与市场规模扩张相比,冷链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仍需跟上。

宋亮建议,管理上必须加强。“通常情况下送奶上户是最好的一种方式,但这个方式成本非常高,所以很多企业委托第三方平台来做,对全链条的要求更高。不妨参照婴幼儿奶粉,建立起数字化的追溯体系。”从牧场到工厂、物流到终端,全链路温度实时监控、数据可追溯,才能让消费者真正买到“鲜活”。

对于消费者而言,购买鲜奶时可用手感受冷柜温度,留意包装是否“冒汗”(温差过大导致冷凝水);网购时选择信誉好、冷链体系完善的商家;一旦发现变质,保留凭证及时拨打12315、12345投诉。

鲜奶的“鲜”,不应只是一个营销概念,更应是贯穿全程的品质承诺。当最后一公里的冷链频繁断裂,消费者的餐桌,不该成为品质的终点站。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刘凯、许明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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