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马妍
“消防部门提醒,电动自行车严禁进电梯,严禁停放在走廊通道!”6月17日下午,在新城区海拉尔路街道长海社区的满世书香苑小区,当一居民把一辆电动自行车推进电梯时,电梯内立刻响起报警声,原来电梯内安装了智能摄像头,可自动识别进入电梯的车辆。最近,海拉尔路街道长海社区引入智慧系统,为辖区的满世书香苑小区高层电梯安装了电梯阻车报警器,以技术手段阻隔上楼的电动自行车,从源头杜绝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带来的安全隐患。记者在现场看到,电动自行车推进电梯后,电梯门无法关闭,直到把电动自行车推出后才恢复正常。
电动自行车上楼现象得到遏制,获得了居民的一致认可。家住满世书香苑小区2号楼的刘女士对电梯里的“安全卫士”很满意,她说:“之前我一直担心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存在安全隐患,现在电梯里安装了阻车器,安全有了保障。”
在走访中,记者了解到,为了维护市民的生活安全,呼和浩特多个小区都已安装了阻车摄像头设备。对于住宅楼电梯内安装阻车摄像头设备,许多居民都表示支持。
内蒙古秀禾律师事务所李律师表示,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属于违法。如果私自将电动自行车放置在消防通道、楼梯间,属于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行为,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违法行为人面临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