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苗欣)近日,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在“清积惠民 护航金融”专项行动中执行完毕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温度。
关于高某、王某、高某某、张某与刘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经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判决:刘某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返还张某、高某、王某、高某某涉案土地。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未主动履行,4位原告向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首先到当地派出所、司法所与村委会工作人员对案涉土地范围与案件有关情况进行详细核实,通过翻看原告起诉陈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田地地块示意图等材料,了解掌握了案涉土地性质、范围等情况,为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随后,执行干警向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并联系刘某要求其限期履行,然而刘某抵抗情绪非常激烈,认为该土地已由自己耕种多年,并不认可判决生效文书所确定的土地权属事实,拒绝交付土地。执行干警立即前往刘某家中,从判决文书、执行程序和法律后果的释明,融合情理,引导被执行人正视拒绝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和影响。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刘某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至此案结事了。
腾让土地或房屋的行为类执行案件,由于执行请求的多元化、差异化以及执行过程的强制性和冲突性,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硬骨头”。为破解行为类案件执行难题,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秉持“如我在执”工作理念,不断优化执行工作举措,坚持刚柔并济,突出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帮助被执行人理解执行程序、执行措施,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