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沙沙)3月25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落实靶向治污要求,鼓励公众参与环境监督,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制定并印发《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流程》,明确全流程办理规范,即日起遵照执行。
该流程规范举报受理、线索交办、奖励核批、发放及材料归档五大环节,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为畅通举报渠道,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专门设立有奖举报热线0471-3287213,接到举报后将按属地管理原则转办相关地区处理;对于跨区域或重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线索,由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接牵头办理。案件办结后,经法制审查、集体审议确认符合奖励条件的,将第一时间通知举报人申领奖金。
据悉,举报人需实名举报,并在规定期限内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到指定地点办理奖金申领手续,逾期未申领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同时,所有举报办理材料、奖励申领凭证将统一整理存档,确保整个流程可追溯、可核查。
该流程的落地,将进一步畅通公众监督渠道,以制度化激励公众参与,形成社会共治合力,为持续改善自治区首府生态环境质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保障。


